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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系列专利申请及审查等办事指南全套汇编(6篇)
知识产权系列专利申请及审查等办事指南全套汇编(6篇)目录1.申请专利办事指南 2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事指南 53.专利权质押登记办事指南 94.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 135.专利登记簿副本办事指南 176.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9申请专利办事指南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一、受理专利申请主体 (一)接收国内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面交、寄交或通过电子申请提交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本国新申请文件。 (二)接收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本国新申请文件。 二、专利申请受理材料 申请专利应提交专利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至少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件。 (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等文件。 (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文件下载地址:xxx填写说明见下载文件。三、专利申请受理审查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文件,确定文件接收日及申请日,并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费用通知书。对提出请求费用减缓进行审批,出具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一)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的,但没请求费用减缓的专利申请,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缴纳费用通知书。 (二)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面退还申请人,无法退还或申请人拒不接收退还文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专利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邮寄送达申请人。 (三)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并请求费用减缓经审查符合费用减缓规定的,将做出同意审批决定,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四)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但请求费用减缓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不能费减的原因和应缴费的期限和数额)。 (五)面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以面交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的专利申请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信封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以代办处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其他方式邮寄至代办处的专利申请文件,以收到日为申请日。四、收费标准:发明专利申请费xx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xxx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xxx元。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材料——代办处进行审核——合格后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六、办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 办公地址:xx 邮政编码: 对外服务时间:xx-xx(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电  话: 传  真: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 开户银行:工行xx分行xx支行 账  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事指南法律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xx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 第八条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xx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受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业务。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主体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为国内个人、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或组织。 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中涉及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备案。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 许可方、被许可方的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许可方、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变更及注销(一式一份) 双方当事人对已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变更的,应当提供的文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变更申请表;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变更协议(原件); 许可方、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双方当事人对已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需要注销的,应当提供的文件(一式一份):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申请表; 解除协议或相关证明原件; 许可方、被许可方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原件(两份)。 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时限 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x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xx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五、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备案 许可方允许实施的多项专利权具有相关性的,在提交备案合同中可以将多个专利信息填写在同一备案申请表内。 六、不予备案的情形 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许可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其他权利人; 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注: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办理许可备案手续时,需提交被许可人知情同意的证明材料。 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评定高新技术企业、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在规范专利许可交易规范、保护专利实施许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 八、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的时限 在收到备案申请之日x个工作日内,备案经审查合格的,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九、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不收取费用。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代办处进行审核——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出具备案证明 文件下载地址:填写说明见下载文件。 办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 办公地址:xx邮政编码: 对外服务时间:xx-xx(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电  话: 传  真:专利权质押登记办事指南法律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xx号《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权质押登记工作。 第七条 申请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xx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受理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 一、专利权质押登记主体 出质人和质权人为国内个人、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或组织。 出质人和质权人中涉及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质押登记。 二、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专利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出质人、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文件(例如,出质专利中的实用新型同日申请了发明专利的,提交的《质押专利同日申请情况的声明》,属于其他文件)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中注明出质专利有评估报告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估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三、专利权质押登记的变更及注销(一式一份) 双方当事人对已质押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变更的,应当提供的文件: 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申请表; 专利权质押登记变更协议; 出质人、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增加出质的专利中有同日申请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交《质押专利同日申请情况的声明》。 双方当事人对已质押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注销的,应当提供的文件(一式一份):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协议; 出质人、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原件。(两份) 四、不予质押的情形 出质人不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不是全体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尚未授权或专利权已经终止; 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专利权处于无效宣告程序;如果无效宣告审批结论是部分无效,则需要提交质权人知情同意的声明。 专利权处于中止或保全期间;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合同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专利权归质权人所有的; 同一专利重复质押。 六、出具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的时限 在收到质押申请之日x个工作日内,经审查合格的,向当事人出具《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七、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不收取费用。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代办处进行审核——合格上传国家局审核——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出具备案证明 文件下载: 填写说明见下载文件。 办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 办公地址:xx   邮政编码: 对外服务时间:xx-xx(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电  话:   传  真: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1、办理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xxxx)(第xx号) 第八条 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3、专利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4、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之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受理程序,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之后。 5、xxxx年x月x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二、需要提交的文件(一式一份) 1、申报人填写并打印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 cnipa.gov.cn下载),请求书中应当全体申请人签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代理机构盖章; 2、请求优先审查的相关证明文件及优先请求理由说明文件加盖公章; 3、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4、全体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签字); 5、申请人是单位或者申请人是个人但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解释 1、相关证明文件主要指证明该专利申请是符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的证明文件。对于按照办法第三条第四项申请优先审查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已经做好实施准备,可以提供产品照片、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等;证明已经开始实施或者存在潜在侵权,可以提供产品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等。对于按照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申请优先审查的,如果是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说明即可;如果是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途径向外申请,则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优先请求理由说明文件需要申请人对技术背景、技术方案做出简要说明(字数在xxx字左右)以及对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做出充分说明(字数在xxx字左右)。 3、现有技术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包括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外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现有设计是指(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申请人应重点提交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最接近的现有设计信息。对于专利文献,可以只提供专利文献号和公开日期,对于非专利文献,例如期刊或书籍,建议提供全文或相关页。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审查指南>修改的公告(第xxx号)》:同一申请人同日(仅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的,对于其中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不予优先审查。 四、专利优先审查不收取费用。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材料——代办处审核——符合条件提交国家局——国家局审核——合格后进入优先审查程序 文件下载: 填写说明见下载文件。 六、办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 办公地址:xx邮政编码:xxxxxx 对外服务时间xx-xx(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电  话: 传  真:专利登记簿副本办事指南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同意,任何人均可以查阅或者复制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专利申请的案卷和专利登记簿,并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已视为撤回、驳回和主动撤回的专利申请的案卷,自该专利申请失效之日起满x年后不予保存。 已放弃、宣告全部无效和终止的专利权的案卷,自该专利权失效之日起满x年后不予保存。xx代办处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受理请求专利登记簿副本及批量法律证明业务。 一、请求办理的条件: 专利授权公告后才可办理。 任何公众均可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二、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需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 办理批量法律状态证明,需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专利号纸件清单和电子清单各一份,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文件下载:填写说明见下载文件。三、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时限。 提交《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审查合格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请求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提交材料为面交或邮寄,代办处窗口自取方式。  五、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xxx号公告,自xxxx年x月x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执行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其中新增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每份xx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专利授权文件副本、专利证书副本、专利证书证明、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专利授权程序证明、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专利文档复制证明共x种副本和证明文件,收取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办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xx代办处办公地址:xx 邮政编码:xxxxxx 对外服务时间:xx-xx(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电  话: 传  真: 办事流程:申请人提交材料及缴纳费用——代办处受理审核——符合规定xx个工作日出具副本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为适应专利收费业务的不断发展,为专利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专利收费服务,特开发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用于缴费人通过网络提交专利缴费的明细信息。 该系统的网址为:以下为本系统的使用说明,请您在使用前仔细阅读。 一、可通过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缴费方式 本系统提供银行汇款、邮局汇款及窗口面交等三种缴费方式的专利缴费信息补充及管理功能。 二、在网上提交专利费用信息的时限 1、银行汇款及邮局汇款: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缴费人缴纳费用时应向专利局提供申请号(或专利号)、费用名称及金额等必要缴费信息。费用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时遗漏或无法在汇单上记载所有必要缴费信息的,应当在汇款当日最迟不超过第二日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补充。 2、窗口面交:费用直接向专利局(包括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的,应当在缴费当天通过专利费用网上补充缴费信息系统或填写缴费清单提供缴费信息。 三、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法律效力 1、银行汇款和邮局汇款:通过本系统提交缴费信息并于银行或邮局汇款成功匹配的,专利局将按照缴费人补充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针对同一汇款多次补充缴费信息的,以规定的期限内最晚提交的缴费信息为准。汇款当天补充缴费信息的,以汇款当日为缴费日,未在当日补充的,以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补充缴费信息最晚不得超过汇款的次日。 2、窗口面交:专利局(地方代办处)按照缴费人提交的缴费信息进行收费处理,以缴费人实际支付费用的日期为缴费日。 四、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填写要求 为保障缴费信息的成功提交和使用,缴费人在本系统提供的缴费信息页面填写缴费信息,应根据页面中的填写提示,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填写页面中有“*”标记的项目为必填项目,其他项目为可选填项目。汇款人名称、汇款金额、汇票号码、汇款日期等项目填写不准确的,会导致缴费信息无法补充成功。 五、网上提交专利缴费信息的隐私安全 缴费人在本系统中提交的与专利缴费有关的个人资料和信息,仅用于专利收费目的,本系统不会将其信息泄露给其他第三方,本系统将根据执法单位的要求或为公共安全的目的提供个人信息,在此情况下的披露,本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 专利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事项名称 专利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设定依据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技术合同认定规则》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市知识产权局受市科学技术局授权办理专利技术合同登记备案工作。 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2、登记合同需是专利技术合同3、卖方登记办理材料 x、完整的技术合同中文纸质文本,原件x份。使用国家科技部统一监制的示范文本(推荐)或符合《合同法》的其他中文文本。国家科技部统一监制的示范文本可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下载。签字盖章清楚齐全,法定代表人要签字盖章。合同文本在x页以上的要加盖骑缝章。4、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纸质文本,原件x份,按表格要求加盖相应印章。可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下载。5、申请方承诺书纸质文本,原件x份。办理地点 xx办理机构 运用促进处收费标准 不收费办理时间 全年工作日联系电话办理流程:1、用户注册。卖方第一次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时必须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申请方联系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办理注册(新用户注册无需到登记机构窗口办理),获得用户名并设定自己的密码。2、申请登记。申请方登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 (网址为http://xxx.xx.xx.xx/),进入“合同卖方登陆”完成技术合同信息录入,并点击“提交”。3、递交材料。申请方将上述所需纸件材料报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4、合同认定。5、出具登记证明。承诺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xx个工作日内完成。表格下载 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网址为http://xxx.xx.xx.xx/)受理级别:1、合同交易额xxxx万元及以上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由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初步审核后,需报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复审盖章。2、涉外技术合同直接到xx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办理。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征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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