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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女童性侵状况综合调查报告
农村留守女童性侵状况综合调查报告农村性侵女童案高发地老年案犯占XX%近年来,性侵女童的罪行不时见诸报端。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寄宿制学校要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定期对中小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这波浪潮,能彻底斩断伸向女童的黑手吗?女童之弱中青舆情监测室梳理近期曝光案例发现,农村已经成为女童受害的高发地。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统计了近期X个经曝光的性侵幼女案件,发现犯罪人所在地主要以农村最多,有X起。20XX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女童保护研究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女童受害者多。广东省化州市的此类案件被害人中,本地农村留守女童占X%。而在经济发达地区,流动女童是主要受害人群,深圳宝安区受害人X%是外来流动人口。说到性侵女童,不少人会首先想到“都是官员、校长、老师干的”。但实际上,中青舆情监测室梳理近期案例发现,性侵幼童的还不仅是权力、金钱方面的“强势群体”,比如官员、富人、校长等,还有丛林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从20XX年5月底至今,被曝光的X起伤害女童案件中,犯罪者属于“弱势群体”的达到X起,强势群体及身份不详人群各占X多起。“弱势群体”中的犯罪者包括农村老人、乡村教师、打工者等。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近年的研究报告也表明,发生在农村的性侵案件,老年案犯占XX%。老年犯罪者,一般是被害女童的邻居、同村人或家长的朋友、亲属。为何这类“弱势群体”反而会侵犯更弱小的女童?长期从事受害女性法律援助及研究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首先是女童心智发育不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差,揭发犯罪人的可能性小。第二是因为很多犯案人有恋童、向更弱者施暴获取满足感的畸形心态。其三是“相对来说犯罪成本较低”,比如福州一名八旬老汉仅用零食就可以把女孩哄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侵犯。法律之殇针对四部门的“封闭式”打击,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负责人柯倩婷认为:“没有宿管许可,任何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这一措施有矫枉过正的成分。“寝室也是一个进行正常社会交往的空间,可以规定有异性老师进入要将寝室的门保持打开,而不是简单禁止。否则,不利于教师习得和学生相处的工作规范,也会让学生对教师产生不信任,影响教学质量。”柯倩婷认为。监护之失中青华云舆情监测系统根据舆情平台分布等比例抽样X条显示,女童遭性侵案件中,负面舆情占到了压倒性的X%,中性舆情仅为X%。但公众的愤怒谴责并非只针对犯罪者,而是分散指向:一是女童家长、学校监护不到位;二是政府部门对农村女童、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不够;三是公检法机关侦破、处置力度不够;四是我国立法尚存在疏漏。幼小的孩子遭到摧残,谁之过?中青舆情监测室统计显示,X%的网友认为,监护人需提高保护防范意识。家长与孩子讨论预防性侵犯的意识,还有待普及。20XX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女童保护研究报告》就引用了一个案例:“当孩子回来告诉家长?老师在课堂上脱裤子?时,家长竟然斥责孩子?瞎说?,还反问?老师怎么可能不穿裤子上课呢?,竟然没有任何警觉。”我国在保护儿童方面至少存在三方面严重缺陷:“第一,性侵幼女者付出的受惩成本过低。第二,中国对儿童缺乏社会保护屏障。第三中国缺乏儿童监护制度,尤其是对家庭的监护责任缺乏相应法律规定。”有必要进行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制度的构建。立法修改和司法适用都属于事后的处罚措施的补救,更重要和必要同时也是效果最好的保护方法是事前的预防。“没有全面有效的事前预防保护制度,只可能惩罚类似的“万宁案”中的万一,而不能防止其发生和保护其余绝大多数受害儿童。”教育之责保护女童早已不是政府“一家包办”的事情。在加拿大和美国,不少社团和政府机构,对涉及与未成年人接触机会(例如学校、幼儿园、少年活动中心等)的岗位都提出了防性侵的要求。在就职前,求职者通常要到警局完成个人“犯罪记录”调查报告程序,同时,单位出具的申请表会注明工作职责是否会接触未成年孩子等。单位接收到调查结果证明后,才可以正式聘请。我国香港地区也实行了“性罪行定罪记录查核”制度。如果求职者需要从事照顾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雇主可以向警察总部申请了解“是否曾犯性罪行”。与其封闭女生寝室,不如从学生的性教育入手,并且辅之以对校园安全环境的建设,加强教师的师德建设等等。同时,从立法层面,严惩性侵害者。近日,由国内百名女记者联合发起的“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就首先选择到乡村学校开展“防性侵”教育课程。9月4日,女童“防性侵”第一课已在云南大理漾濞县双涧九年制学校开始试讲,并发放防性侵的宣传页。课程主题是“爱护我们的身体”。课程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认识身体,主要讲哪些隐私部位不能随便让人碰,第二部分是识别和防范性侵,第三部分是遭遇性侵怎么办。刚开始上课的时候,孩子们很害羞。志愿者们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小人,问他们:“哪些隐私部位不能碰?”有的学生就偷偷笑。有学生站起来回答“胸部不能随便摸”的时候,也有学生哄笑。这一课程刚开始就受到了社会各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公益组织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对学生讲授性知识是否恰当?有研究者坦言,目前已经发现国内外一些防性侵教程存在误区。比如主张女孩“遇到侵犯一定要大喊、反抗”,就存在问题。“这样一刀切的引导,也可能会反而导致危险升级,犯罪者可能杀害孩子。因此我们还是要告诉女童,分情况对待。当遭遇生命威胁,无法反抗时,保住你的生命最重要。”四部门下发的《意见》中也已提出,妇联组织要将预防性侵犯教育,列为女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女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内容。这就涉及监护人制度的完善。谭晶晶认为,对于留守儿童监护问题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细化。“一般来说,留守儿童都是交由老人监护,而有些老人连自己都无法照顾。应该要求把留守儿童留给有监护能力的人。”谭晶晶说。宏观上来说,应该建立一种“以国家监护为核心,以社会监护和家庭监护共同参与的监护制度”。具体来说,“比如生在父母酗酒、吸毒、犯罪这种存在高风险的家庭,是不是要适当考虑建立一种临时监护的制度”。“女童保护”公益项目一方面正由反家庭暴力、教育学、心理学、性教育等方面的学者及一线教师组成专家顾问团,完善教案。另一方面将继续在全国各地开展教学宣讲,提高孩子们的防范意识。“我们的目标,是每个乡村女童都能上一节防性侵课。”“科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应加强女童的自我保护意识。”要做到四部门《意见》中的要求,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农村留守儿童聚集地成校园性侵“重灾区”,“教师”这个高尚圣洁的名词,近来频频被甩向社会的阴暗面,它被频繁地同“性侵”、“强奸”这样的词汇联系在一起。面对数起校园性侵事件,人们自然要问,如今的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怎么了?是什么让“禽兽教师”能够肆无忌惮地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农村留守儿童聚集地成校园性侵“重灾区”对比几起未成年人遭性侵事件,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聚集地成校园性侵“重灾区”。安徽潜山县小学生遭校长性侵事件中,事发小学为安徽山区一所较为偏远的村级小学,近年来,该校只有两名教师,几乎所有学生家长均在外打工。湖南永州12岁少女思思(化名)同样也是一名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在浙江打工,只有农忙时才会回家干活。而湖南永州的祁阳县,虽距省会长沙仅300多公里,却黄土遍地,经济发展落后。刚刚曝光的湖北恩施教师性侵8名女生事件,事发地鹤峰县位于鄂西武陵山连片特困区深处,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70%以上。近些年,农村劳动力大量外输,此地学生大多为农村留守儿童。此前,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发起儿童性侵害调查显示,家庭残缺不全和父母疏于监护导致儿童遭性侵的比例超过四成,作案地点六成选择在居所或酒店等,恐吓和零食成为性侵儿童的主要手段。一个细节是,大多数遭到性侵的留守儿童在被伤害的第一时间都未向家长、同学或其他教师“举报”。孩子们一方面羞于启齿,另一方面他们找不到人诉说心声。永州12岁少女思思的母亲王小英在女儿怀孕6个月后偶然看到其隆起的肚子时,才揭开思思遭3名教师、1名同村老头强奸的伤疤,“平时也不在家,从来没发现她有什么不对劲。”无独有偶的是,如果不是一名女生在上高中后被学校发现肚皮隆起,这名汪姓“禽兽教师”,即便是先后性侵8名学生,也未必能为社会所知。报道称,受害女生因胆小不敢说,直至9月,其中一名怀孕女生去恩施上高中后被新学校老师发现异常,此事才得以曝光。与性侵一名思想成熟的成人相比,对一名甚至数名少人看护的留守儿童进行性侵,其案发的可能性相对要低很多。孩子自己不愿意说,我们家长其实也不愿意对外张扬,能私下处理就尽量私下处理了。如果不是3名教师“死不认账”、公安不予立案,她断然不会同意12岁的女儿用“生子”这种极端方式进行维权。性教育缺失导致学生被长期侵害不自知,警方取证困难“4.8年”,这是全国妇联对300多起儿童性侵案件跟踪调查后,得出的儿童性侵案件持续的平均时长,且此类案件有68%发生在熟人之中。孩子哪里懂这种事情?自己和女儿思思对于“隆起的肚皮”一直都以为是“长了瘤”,女儿也从未觉得自己连续数月没有月经有什么不妥,直到在医院得知自己怀孕,孩子还是一片茫然,“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怀孕的。”记者发现,农村中小学校性教育几乎是一片空白。这种性教育现状,直接导致农村学生在遭到长期性侵后而不自知,从而影响日后警方的调查取证。学校课程中基本没有“性教育”方面的内容,唯一能与“性教育”沾边的只有生理课本上区区两页介绍两性生殖系统的内容,我们这里,也没有专门的老师可以上这个课,你要再往深一些说,老师也不好意思开口。开学前期,童话大王、著名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中倡议,开学第一课应对全国小学生进行防性侵教育。在他发起的是否要进行防性侵教育投票中,有11000多人表示赞成,占到投票总人数的97%。由于不懂得在遭受侵害时如何留取证据维护自身权益,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调查取证也成为难点。一般要留取事发当天的内衣裤以便公安机关取证。留存内衣裤和寻找目击证人是性侵案件取证的关键,在没有物证和证人的情况下,未成年人的“口述”将被看做“孤证”,“仅凭孤证不可能定罪。而在实际情况中,连基本的性常识都不具备的农村中小学生,几乎很少有人懂得如何搜集遭强奸或性侵的证据。在广大偏远农村,即便是成年人,在遭到性侵犯后,也未必懂得留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法律缺位针对性侵未成年学生“隐蔽性高”、“不易被发现”造成违法成本低的问题,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举行了一场闭门座谈会。将矛头直指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依法对这类犯罪从重处罚,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培训等特殊职责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进入学生宿舍强奸未成年人的,以及具有性侵犯罪前科的累犯,该重判的要坚决依法重判。针对目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界人士多有微词。《未成年人保护法》大多是笼统的规定,没有实施细则,很难落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倡导性”较强,实际操作空间却不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倡导性”提出疑问,“当我们违反了这条法律的时候,我们怎么样去处罚?比如说我们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当我们出售了以后,到底是谁来处罚?我们向谁报案?当一个孩子受到性侵以后,除了公安机关,我们还能向谁去申诉、去报案?这里面都存在着一个法律的可操作性问题。很多被性侵的孩子在长大成人之后都不敢披露这段痛苦经历,这一点尤为特殊,“我认为有必要做专门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团中央曾在2008年全国两会上以社会团体的“整体身份”重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提案,建议尽快设立国家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并在团中央设立办公室。同时,团中央提案建议以委员会成立为契机,由有关成员单位具体牵头和承担,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可操作的司法解释,并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导和推动全国各地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政策。据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2年实施,2006年进行过一次修订。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其中的很多内容已显陈旧、过时,且不具可操作性。调查称超七成儿童性侵发生校园性侵儿童案件在全国接连被曝光。近日,在京举办的“儿童性侵害防治论坛”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探讨了儿童性侵害防治的方法和路径。幼女一般容易受到谁的性侵害?该中心对2006年到2009年媒体报道中的340个案件统计分析,结果发现:熟人作案比例占到68%,请律师办理的十几起案件中,九成都是熟人案件,作案者多为邻居、同村的村民、父母的同事。这些家庭绝大部分是特殊家庭,如再婚家庭,母亲服刑家庭,单亲家庭等,其中母亲职责缺位的家庭的比例较大。另外,广大农村地区一直是此类侵犯案件发生的高危地带,研究表明,超过60%的性侵害案件发生在农村地区。同时,超过70%的性侵害案件发生在校园里。而据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介绍,广东省2012年发布的《女童遭受性侵害报告》显示,2008年-2011年6月该省共受理2267起涉及儿童的刑事案件,其中性侵害达到75.3%。受害人中,在校学生居多。对受害者的二次侵害值得关注办案过程中,对幼女二次伤害的问题特别突出。办案过程中,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再到法院的审判,都存在对受害女细节方面的多次询问,这些都是二次伤害;而更致命的还来自于受害者身边:受害者的老师、同学、亲朋、邻居都以一种异样的眼光看待她们。为此建议,应当加强公益性组织、家庭、学校等的联系,真正建立起一套多方面、多层次、社会多机构联动防治儿童性侵害的机制,“它绝不仅仅是一两个幼女受侵害的问题,因此,需要专业法律知识、专业的心理知识、专业的社工知识共同帮助这些受害人摆脱困境。对儿童性侵害的帮助应该包括心理服务、庇护中心、经济援助、体恤安置、法律援助,甚至对受侵害者未来继续上学和就业的问题,都应有适当的涉及。中小学应开展预防性侵犯教育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很多学校不仅对性侵害教育一片空白,就连国家规定的性教育课程也没有认真对待,有的采取敷衍的态度,将课本发给学生回家自己去看,有的连书本都不发。性侵案呈现的在校生、低龄化特点明显印证了学校、家庭教育在这一问题上的缺位。调查显示,不少学生在一二年级时就受到过侵害,这些小女孩儿茫然不知那就是性侵害。在长达一年或者几年的时间里反复遭受侵害,她们害怕、讨厌,却只能默默忍受。这些现象,所呈现的就是学校对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的严重缺失。性教育,无疑是一门特殊而不可或缺的课程。很多专家指出,儿童性侵案呈上升趋势,与中小学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不力、管理缺位以及师资考核和师资教育缺失有明显的关联性。众多专家呼吁:尽快在中小学开展“人身安全”以及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学校管理和监督,预防和杜绝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发生;开展常规性的学校人身安全的检查评估活动;将儿童安全和人身保护教育纳入家长、学校配套体系,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儿童安全保护网络。学校在开展这一教育时,应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以多种形式进行科学、适度的教育。她特别提到,性教育需要专业教师队伍,教师要温柔地坚持该做的事情,陪伴孩子们成长”留守儿童家长:近一半不知何为“性侵”家住西安市的某先生最近发现,刚从旬邑老家来家里小住的侄女,往往上厕所、洗澡没有关门的意识,这让有些担心,两口子常年在外地打工,一年才回家一次,孩子跟着爷爷奶奶住,老人平时只管孩子吃饱穿暖,爸妈打电话也是问问孩子学习,12岁的女孩子,家长和学校却从未教她如何保护自己的身体和隐私部位。聊天才知道,小英所在的农村小学只有6个孩子,一个男老师。常会有一两个学生留在老师办公室兼宿舍写作业,或帮忙干别的活。而爷爷奶奶去地里干活时,侄女也常一个人开着院门在家看电视、写作业。前不久,一名湖北8岁留守男童,遭男老师性侵半年导致患上性病。父母常年在外的农村留守儿童,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身体和隐私。远在异乡的家长如何教导孩子,远离本不该侵扰到他们的性侵害?留守儿童:不知自己的身体别人不能动近日,走访了十几名年龄在9岁到13岁之间的农村留守儿童,他们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跟着祖辈或者亲戚生活。“家长有没有告诉过你,背心、内裤覆盖的地方别人不能动、不能看?”“如果有成年男人摸你或者抱你,你怎么办?”对于提问,留守女童都茫然地摇头。虽然知道自己的身体不允许别人触碰,当问道如果自己或身边有人被“坏人欺负了”,会不会马上告诉父母时,他却犹豫了:“爸妈都离得那么远,再说我也不敢告诉家长。”“你认为你的老师、同学家长、村里的邻居熟人,会对你或者你的同学性侵害吗?”“不可能!”“我们那儿治安很好,相互关系也很好,不可能有熟人欺负我们。”而对于这个问题,所有被采访的孩子都给了否定的答案。孩子们都认为,老师、邻居、同村村民这些熟人,不会伤害自己。家长看法:总觉得不好直接说出口同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十几名留守儿童的家长,发现其中近一半家长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性侵害”。我们农村家长或者是想不到这些事情,即使想到了也不好意思跟孩子开口谈。而几乎所有被采访的家长,都说过这样的话。“在你看来,孩子学校的老师、校长,或同村村民、家长,可能对孩子"性侵害"吗?”这个问题,同样被所有家长否定了。“一个村生活几十年的邻居,或为人师表的老师,相互都认识,怎么会侵害孩子呢?”专家观点:农村家长也必须“启齿”此前有调查显示,对孩子实施性侵害的加害人,六成以上是孩子熟悉的亲属、邻居、老乡等,他们利用熟人的友善和信任,接近并伤害被害人,且不少人多是利用受害人的好奇心或给予小恩惠进行引诱。“农村人们相互之间朴素的信任,让留守儿童和他们的家长,都疏忽和放松了这方面的防范,加上孩子不懂得自我保护,农村初中和小学期间的性教育缺失,使农村孩子更容易受侵害。”玛丽斯特普国际健康组织西安你我健康服务中心,从事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研究的相关负责人周女士说,加之,大多祖辈或者其他监护人更多的在意孩子吃饱穿暖,甚至都想不到要对孩子进行这方面的保护。因此做父母的,即使常年不在孩子身边,或者不好意思,也必须“启齿”。隐患防范:留守少儿更易遭受性侵害留守儿童身边存在很多监管漏洞,这些环节或地方,可能存在导致孩子受到性侵害的威胁。1.人数少的学校:不少家长反映,自己孩子所在的农村小学只有几十个甚至更少的学生,同伴之间不能相互保护,且农村一般男老师居多。有的十来岁的孩子长期住校,见不到家长。2.自己家或者别人家:农村的人们爱串门,也不爱关大门,很多村子里,中年人外出打工,老年人下地干活,孩子们大多在家看电视、学习,或者去邻居、同学家串门。3.往返家与学校的路上:不少孩子上下学需要走比较长的路,且大多路上比较偏僻,没有成群结队,自己一个人出行。4.家长打工地方的出租房:寒暑假里,很多在城里打工的家长会把孩子接到身边,但白天父母需要外出工作,往往留孩子一人在屋里,孩子不熟悉周边的环境和人,也存在隐患。你的孩子安全吗?长期在外的父母,不容易发现孩子的问题,不过家长可简单自测或者常常询问孩子,看孩子所处的境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孩子尤其是女孩子经常一个人在家。把孩子交给半熟的人看管。孩子总接受陌生人给的东西,或和陌生人去玩。孩子突然不爱上学。女孩外阴部异常或小便出问题。这些问题你提醒过孩子吗?1.自己背心、内裤覆盖的身体,不允许任何人看或摸。2.如果有人摸你,或要求你脱衣服给他看,立刻告诉家长或其他值得信任的人。3.尽量不跟不是很熟悉的成年男人同处一室。4.上厕所、洗澡时,不能让成年异性看,不管是老师、熟人还是同学家长。5.不要单独和同学家长、异性老师等相处,至少要3人结伴去同学或老师家。国外惩处性侵害儿童者的相关法律法规美国《梅根法案》:不管是否自愿,与幼女发生性关系,都会被判强奸罪,有5个州允许对强奸幼女者判处死刑。随着科技的发展,美国警方已开始尝试采用GPS手环或脚环来追踪出狱强奸犯的行踪。德国:与幼女发生性关系,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或者是被化学阉割。作案者自己选择,要么在监狱里面待十年,要么自动选择化学阉割。韩国:儿童性犯罪最高判50年。同时公开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2011年7月韩国首部针对严重性犯罪者进行化学阉割的法案获得通过。日本:与未满18岁儿童性交或者是猥亵行为者,无论是否有金钱往来,作案者都必须受处罚。波兰:2010年6月波兰成为第一个在国家层面实施化学阉割法的国家,立法规定凡性侵15岁以下的少男少女的性犯罪者,在刑满出狱前必须接受化学阉割。儿童性侵犯成全球公害保护机制需系统性反思英国媒体最新披露,自去年10月英国广播公司已故著名主持人萨维尔性侵丑闻曝光以来,已有20名雇员面临性侵儿童和青少年的指控。今年3月,西班牙空手道教练托雷斯被控35项强奸罪和13项侵犯少女罪,因为侵犯40名儿童被判处302年监禁。不断曝光的儿童性侵犯案件,反映出一些国家对儿童保护乏力的现实。儿童性侵犯是全球公害。美国、英国、瑞典、澳大利亚、波兰等多国调查显示,在中学生里,每20人就有1人受过性侵犯。人们不禁要问,如果连孩子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社会文明进步从何谈起?儿童是世界的未来,他们受到的侵害是社会的伤痕与耻辱。性侵犯不但会导致儿童身体健康出问题,还易引起自杀、药物滥用、抑郁、交往障碍等心理问题。让家长们始料不及的是,侵犯者很可能就生活在孩子身边,与受害者相识,甚至看起来温文尔雅、受人尊敬。美国的一项调查也证实,大部分的受害儿童被认识和信任的人所侵犯。在保护儿童免遭性侵犯问题上,国际社会作了不少努力,但不断曝光的案例,让人不得不从立法、执法、教育等方面对儿童保护机制进行系统性反思。法律是保护儿童免于性侵犯的第一道防线。在一些国家,儿童性侵犯案件促使儿童保护立法愈加完善。1994年,一名7岁美国小女孩梅根在家附近遭受性侵犯致死,促使美国颁布《梅根法案》,规定在性侵犯者获释出狱后,各州可在互联网上张贴其照片和个人资料,给这些人打上终身“烙印”,以保护周围邻居免受侵扰。韩国则从2011年开始,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年罪犯处以“化学阉割”。强化学校与家长对儿童的教育也是重要举措。很多国家的儿童性教育不仅讲述身体和心理变化,还着重普及自我保护知识。法国对中小学生进行自我防范意识教育,教孩子遭遇性侵犯的应对方法。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要倾听孩子的“小秘密”,告诉他们不愿意被亲吻或拥抱时要说“不”,衣物遮挡的身体部分是隐私,与异性接触要有分寸。对儿童的社会关怀也需更加细致。所有关系到儿童的行动都应以儿童“最大利益”作为考量标准。安全的社会环境意味着学校教师、社区邻居对儿童的异常表达应及时询问,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案件处理过程中,对受害人的隐私需做周密保护,确保他们能够摆脱心理阴影以重返社会。性侵害影响的不仅是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更是整个社会的一道伤痕。打击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让儿童健康快乐地成长,是全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免责声明:图文来源网络征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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